酒后挪车也算醉驾吗,武汉交通肇事律师讲入罪标准
发布时间:2026-11-01 13:16:02
导语:根据检索到的官方文件(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2023年12月18日发布),酒后挪车是否构成醉驾,答案如下: 直接结论 酒后挪车不一定构成醉驾犯罪,但要看场所和情节。 核心判断标准有两个:一是事发地点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“道路”;二是是否符合“情节显著轻微”的出罪情形。 具体依据 1. 关于“道路”的认定(意见第五条) 醉驾案件中“道路”
直接结论
酒后挪车不一定构成醉驾犯罪,但要看场所和情节。 核心判断标准有两个:一是事发地点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“道路”;二是是否符合“情节显著轻微”的出罪情形。具体依据
1. 关于“道路”的认定(意见第五条)也就是说,在封闭管理、只允许内部车辆通行的小区、单位院内挪车,可能因该路段不属于“道路”而不构成危险驾驶罪。 2. 关于挪车情节的出罪规定(意见第十二条) 即使地点被认定为“道路”,符合下列情形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,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作为犯罪处理:醉驾案件中“道路”“机动车”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“道路”“机动车”的规定。对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厂矿、校园、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“道路”,应当以其是否具有“公共性”,是否“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”作为判断标准。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、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,可以不认定为“道路”。
- (一)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;
- (三)在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、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;
- (四)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,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,自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