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后挪车也算醉驾吗,武汉交通肇事律师讲入罪标准

发布时间:2026-11-01 13:16:02

导语:根据检索到的官方文件(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2023年12月18日发布),酒后挪车是否构成醉驾,答案如下: 直接结论 酒后挪车不一定构成醉驾犯罪,但要看场所和情节。 核心判断标准有两个:一是事发地点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“道路”;二是是否符合“情节显著轻微”的出罪情形。 具体依据 1. 关于“道路”的认定(意见第五条) 醉驾案件中“道路”

根据检索到的官方文件(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》,2023年12月18日发布),酒后挪车是否构成醉驾,答案如下:

直接结论

酒后挪车不一定构成醉驾犯罪,但要看场所和情节。 核心判断标准有两个:一是事发地点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“道路”;二是是否符合“情节显著轻微”的出罪情形。

具体依据

1. 关于“道路”的认定(意见第五条)

醉驾案件中“道路”“机动车”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“道路”“机动车”的规定。对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厂矿、校园、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“道路”,应当以其是否具有“公共性”,是否“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”作为判断标准。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、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,可以不认定为“道路”。

也就是说,在封闭管理、只允许内部车辆通行的小区、单位院内挪车,可能因该路段不属于“道路”而不构成危险驾驶罪。 2. 关于挪车情节的出罪规定(意见第十二条) 即使地点被认定为“道路”,符合下列情形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,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作为犯罪处理:
  • (一)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的;
  • (三)在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、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;
  • (四)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,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,自居民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。
3. 需要注意的例外 如果具有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情形(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),即便属于挪车短距离驾驶,也不能适用上述出罪条款。此外,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,公安机关仍会依法立案审查,是否出罪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。

小结

酒后在自己小区或停车场挪车,若该场所不允许社会车辆随意通行,或属于短距离挪车、停车入位且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/100毫升、无从重情节的,依法可不作为犯罪处理。但若在对外开放的停车场、酒店门口车道等具有公共性的场所驾驶,或血液酒精含量较高、发生事故,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。具体认定以办案机关结合场所管理情况和证据作出的判断为准。

栏目导航
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